海外外匯的稅務調查|未申報的處罰與需要申報的標準(日本居住者)

海外外匯有獲利卻沒有申報,或是擔心申報內容是否正確的人不在少數。
依日本國稅廳的說明,稅務調查原則上是事前通知的任意調查。若自行主動申報,加算稅會減輕,或不被課徵。
本文以日本居住者為對象,整理處罰的機制與需要申報的標準。
結論:海外外匯的稅務調查,正確申報即可防範
- 稅務調查原則上為「任意調查」,原則上會事前通知(有例外)
- 無申告加算稅(日本稅法上的未申報加算稅),本稅中 50 萬日圓以下的部分為 15%,超過 50 萬至 300 萬日圓以下為 20%,超過 300 萬日圓為 30%
- 在調查通知前自行補報逾期申報,無申告加算稅為 5%
- 上班族若薪資以外的所得一年超過 20 萬日圓,須辦理確定申告(報稅)
- 不安時,請洽稅理士・稅務署諮詢
海外外匯稅務調查的進行方式與期間限制
依日本國稅廳的 FAQ,稅務調查原則上是依質問檢查權進行的任意調查,原則上也會事前通知。
通知的方式法律並未規定,通常為電話。也有例外,個別的處理方式請向稅務署確認。
| 項目 | 法令・國稅廳的說明 |
|---|---|
| 調查的種類 | 原則上為任意調查(依質問檢查權) |
| 事前通知 | 原則上有(有例外)。方式法律未規定,通常為電話 |
| 更正・決定的期間限制 | 原則 5 年 |
| 有不正行為時 | 有虛偽或其他不正行為時為 7 年(國稅通則法第 70 條) |
海外外匯的國外匯款,稅務署會知道嗎?
依日本的國外送金等調書法,超過 100 萬日圓的國外匯款或自國外收款,金融機構須提出調書。提出對象為稅務署,期限為翌月底。
與海外券商之間以銀行匯款進行的出入金,稅務署可能透過這個機制掌握。信用卡與電子錢包等其他方式,本文不予討論。
海外外匯未申報的處罰:加算稅與延滯稅
未申報時,除本稅外,還會被課徵無申告加算稅與延滯稅。比例依據日本國稅通則法與國稅廳的說明。
| 種類 | 比例・內容 |
|---|---|
| 無申告加算稅 | 50 萬日圓以下的部分 15%,超過 50 萬至 300 萬日圓以下的部分 20%,超過 300 萬日圓的部分 30% |
| 過少申告加算稅 | 調查後的更正為 10%(超過一定金額的部分為 15%)。調查通知前自行主動的更正申報不予課徵 |
| 重加算稅 | 有隱蔽或假裝事實時,取代無申告加算稅為 40%,取代過少申告加算稅為 35% |
| 延滯稅 | 2026 年自繳納期限翌日起 2 個月內為年 2.8%,超過 2 個月後為年 9.1% |
例如,假設應繳本稅為 100 萬日圓且未申報。50 萬日圓×15%=7.5 萬日圓,其餘 50 萬日圓×20%=10 萬日圓,無申告加算稅合計為 17.5 萬日圓。
海外外匯需要辦理確定申告的標準
日本國稅廳指出,在僅有一處任職單位的薪資所得者,若薪資・退職所得以外的所得一年超過 20 萬日圓,須辦理確定申告(報稅)。
即使在 20 萬日圓以下,也可能需要申報住民稅。請向居住地的市區町村確認。
| 項目 | 國稅廳的說明 |
|---|---|
| 所得類別 | 與第一種金融商品交易業者等以外的店頭交易,一般為雜所得(綜合課稅) |
| 申告分離課稅 | 與登記業者以外的店頭交易不在適用範圍(No.1521) |
| 虧損的處理 | 於雜所得的範圍內通算。虧損結轉一般認為不適用 |
| 上班族的標準 | 薪資以外的所得一年超過 20 萬日圓須辦理確定申告(No.1900) |
發現海外外匯漏報時的因應
加算稅的處理方式會因發現的時間而異。日本國稅廳設有制度,對調查通知前自行主動的申報從輕處理。
| 發現的時間點 | 未申報的情況 | 已申報但有誤的情況 |
|---|---|---|
| 調查通知前 | 自行主動補報逾期申報,無申告加算稅為 5%(於法定申報期限起 1 個月內等一定要件下不適用) | 自行主動的更正申報不課徵過少申告加算稅 |
| 通知後〜預知更正前 | 各級距減輕 5%(10%・15%・25%) | 加算稅的處理依情況而異。請向稅務署確認 |
| 調查後 | 依原則比例(15%・20%・30%) | 10%(超過一定金額的部分為 15%) |
以本稅 100 萬日圓的假設來比較。調查通知前自行主動補報逾期申報為 100 萬日圓×5%=5 萬日圓。通知後〜預知更正前為 50 萬日圓×10%+50 萬日圓×15%=12.5 萬日圓。
為海外外匯稅務調查做準備的紀錄保存方式
- 1
保存交易與出入金的紀錄
每年保存年度交易報告書、MT4/MT5 的歷史紀錄與出入金紀錄。
- 2
記錄現金回饋的入帳
保留可看出入帳日與金額的畫面,類別請向專業人士確認。
- 3
保留費用的憑證
列為費用的支出,請整理並保管收據與明細。
- 4
於期限內申報
為趕上確定申告的期限,請及早開始彙總。
- 5
發現漏報就及早行動
在調查通知前,向稅務署洽詢補報逾期申報或更正申報。
向專家諮詢更安心
對於類別或費用的判斷有困難時,請向稅理士諮詢。紀錄齊全,諮詢會更順利。
可確認海外外匯確定申告的流程與需要準備的文件。
查看確定申告的辦理方式常見問題
Q.海外外匯的稅務調查會來嗎?
沒有顯示是否會被調查或其機率的公開資料。依日本國稅廳的說明,稅務調查原則上是事前通知的任意調查。有所得就申報並保存紀錄,是基本做法。
Q.海外外匯不申報會怎樣?
依日本國稅通則法,除本稅外,還會被課徵無申告加算稅(15%・20%・30%)與延滯稅。在調查通知前自行主動補報逾期申報,無申告加算稅為 5%。個別判斷請向稅理士・稅務署確認。
Q.海外外匯的稅金會被發現嗎?
依日本的國外送金等調書法,金融機構會將超過 100 萬日圓的國外匯款或收款報告給稅務署。銀行匯款的出入金,稅務署可能掌握。與其在意是否被掌握,保存紀錄並申報才是實際的做法。
Q.海外外匯需要申報的標準是什麼?
日本國稅廳指出,僅有一處任職單位的薪資所得者,若薪資・退職所得以外的所得一年超過 20 萬日圓,須辦理確定申告。即使在 20 萬日圓以下,也可能需要申報住民稅。
Q.發現漏報時該怎麼辦?
若在調查通知前,自行主動補報逾期申報或更正申報,加算稅會減輕,或不被課徵。請先向稅務署或稅理士諮詢,並備妥交易歷史與出入金的紀錄。
出處
- 日本國稅廳 Tax Answer No.2024 忘記辦理確定申告時(2026-10-24確認)
- 日本國稅廳 Tax Answer No.2026 確定申告出錯時(2026-10-24確認)
- 日本國稅廳 Tax Answer No.9205 關於延滯稅(2026-10-24確認)
- 日本國稅廳 Tax Answer No.1521 外匯保證金交易(FX)的課稅關係(2026-10-24確認)
- 日本國稅廳 Tax Answer No.1900 須辦理確定申告的薪資所得者(2026-10-24確認)
- 日本國稅廳 稅務調查手續 FAQ(一般納稅人適用)(2026-10-24確認)
- e-Gov 國稅通則法 第 66 條・第 68 條・第 70 條(2026-10-24確認)
- e-Gov 國外送金等調書法施行令 第 8 條(2026-10-24確認)
本文僅供資訊提供,並非投資建議。條件可能變更,最新資訊請至各券商的官方頁面確認。海外外匯與CFD交易有損失超過本金的風險。



